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王某与李某某在2020年相识并恋爱,但在2022年11月,王某以裸照威胁,逼迫李某某与其继续见面。期间,王某不断索要金钱,威胁李某某将裸照公之于众。为避免精神压力,被害人先后转账18万余元。
法院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81500元。法院指出,王某将犯罪所得用于赌博,态度恶劣且拒不认罪,因此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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