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消息,近日,广东深圳。刚大学毕业的小李因做生意需要,租下一台价值约400万元的兰博基尼。和朋友换车开时,这辆车发生单方事故。
小李提出报保险维修,租车公司以租赁车辆保险公司可能拒赔等理由婉拒。随后小李一方称,他们发现这辆车事故时保险已经到期,并收到了租车公司的“假保单”。
小李表示,他变卖抵押了手头现有资产,并先后向租车公司转账支付了维修费24万7千元。
租车公司曾向小李索赔上百万,协商无果后双方就维修和停运等费用对簿公堂,法院2023年9月一审判决,撤销双方租车合同,并认定双方均有过错,损失由租车公司七成、小李三成共同担责。
车辆维修损失798975元,小李承担239692.50元,熊宝宝公司承担559282.50元。
法院认定此前小李已支付的167000元作为修车款,质押黄金的8万元因属另一法律关系,不在本案中作扣减,故小李还需支付修车费72692.50元。2024年1月4日,小李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一审后双方均提出上诉,目前尚无更多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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