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消息,“共享≠免费自助”,下文这个偷盗共享单车非法售卖获利的团伙,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据国内媒体报道,以黄某强为主犯的“哈啰单车盗窃案”正式宣判,主犯黄某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获刑。
检察机关指控,2022年8月至10月期间,黄某强跟其同伙,先后对哈尔滨、武汉多地停放路边的哈啰单车实施盗窃。
随后,又将被盗单车出售给山东一再生资源公司,黄某强非法获利7万余元。
车辆接连被盗后,哈啰运营人员发现街边车辆批量丢失GPS定位信号,怀疑有人将车批量盗走,于是进行了报案。
针对此事,哈啰廉正审计部负责人资深总监彭容表示,“我们希望,这起案件的处置能对社会起到更为积极意义,切勿认为共享单车是法外之地,不要心存侥幸、行差踏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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