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消息,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4228万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短途出行重要交通工具。
今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三部门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联合发布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促进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化生产,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
《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提到,鼓励企业或所属集团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消费者升级需求,发展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广应用。
企业或所属集团每年自主开发车型不少于10款、研发投入不少于上一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企业主要电动自行车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
同时,加强废锂离子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引导消费者规范安全移交废锂电池,鼓励开展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