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消息,近日,四川省绵阳市“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的2.5天休假模式”的消息,迅速冲上热搜。
不过想要让这个工作制度推广全国暂时还是有难度的。
据国内媒体报道称,湖北地区多家企事业单位,发现鲜有单位实行2.5天休假。在“中国光谷”,有企业负责人表示,当前生产任务较重、经营压力较大,难以按照2.5天休假的方式安排弹性工作。
非公企业的休息休假模式大体相同,均按照劳动法来执行工作和休假的相关安排。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认为,在一定程度上,现行的涉及劳动休假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未为2.5天休假提供制度前提。
“现行规定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果不给用人单位增加负担,不降低劳动者工资,不改变40小时周工作总时长,2.5天休假模式意味着其他4.5天需要工作40小时,每日工作时间将超过8小时,等于给用人单位增加了支付加班费等负担。”
有法律界专业人士直言,鼓励之下,2.5天休假无法“一刀切”式地大范围施行,只能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需求,在不影响正常办公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合理合法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