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 湖北。仙桃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生命权纠纷案。2023年5月,赵某将其位于某小区六楼的房屋装修工程承包给无装修资质的钱某。钱某因需清理装修垃圾找到孙某,约定由孙某将房间内的建筑垃圾清运到楼下丢弃,报酬为200元。在清理作业过程中,为了节省搬运时间,孙某多次将装袋的建筑垃圾直接从房屋阳台未安装玻璃的窗户口抛下。在场的钱某并未阻止。在丢掷最后一袋垃圾时,孙某因失去重心不慎与建筑垃圾一同坠落地面。随后,孙某被送医救治,最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事故发生后,因赵某和钱某均拒绝赔偿,孙某亲属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赵某和钱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余万元。结合本案中孙某、钱某、赵某之间的法律关系、行为过错大小,法院酌情认定孙某、钱某、赵某之间的责任比例为89%:6%:5%。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赵某、钱某赔偿孙某亲属共计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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