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报道时间),据报道,陈旭(化名)病逝后,其妻要求继承丈夫的全部遗产,而陈旭姐姐不同意,双方诉至法院。
据报道,婚后不久,陈旭便诊断出患有严重疾病,其妻得知后,很快就搬离了二人住所,不再与他共同生活,对其病情也不闻不问,在一次争吵中甚至将丈夫的微信拉黑。直到陈旭去世,二人再未联系。陈旭患病期间,都是其姐姐来照顾。姐姐多次带着他日常就诊、急救送医,还经常前往陈旭家打扫卫生等。两年后,陈旭病情再度恶化,抢救无效不幸去世,丧葬事宜也都由姐姐一手操办。陈旭去世一年后,妻子才从他人口中得知丈夫已逝的消息。她很快找到陈旭姐姐,提出自己是陈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求继承包括丈夫的房屋、车辆、存款在内的全部遗产,陈旭姐姐不同意。
二人起诉后,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民法典》规定,有扶养能力但对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根据北京一中院判决,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陈旭姐姐,最终比陈旭妻子还多分到了20%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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