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消息,据媒体报道,近日,一则“药监局批准药品超15万个,医保目录仅纳入3000多种,占比约2%”的说法在网上流传,引发广泛关注。事实是否如此?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指出,这一说法完全是对统计口径的误读。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以“通用名”为统计单位,而国家药监局对同一通用名下的不同剂型、规格、商品名或商标均会分别颁发批准文号。
若以后者计算,药品数量可达十几万种;而医保目录仅按通用名统计,只要化学成分相同,即视为同一种药品。
以“阿莫西林”为例,无论涉及多少生产企业,也无论是胶囊、颗粒还是注射剂型,医保目录中均计为1种药品。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境内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数量超过15万件,其中有销售记录的药品约为11万件。
对于“医保只报销便宜的老药,不报销新上市药品”的说法,王震也予以澄清。他表示,医保目录并不以“新老”作为纳入标准,而是关注药品的临床价值和治疗效果。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持续加大创新药纳入力度,已有数十至上百种创新药通过谈判被及时纳入目录。
据介绍,国家医保局通过年度目录调整和谈判机制,将众多新药、好药、救命药及时纳入报销范围,不少抗癌新药甚至在获批上市不到一年内就被纳入医保。例如,近年来国际热门的免疫治疗类药物,目前医保目录中已包含6款,大幅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