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也是最后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朝代,清朝在皇位继承方式上与历代皆有不同,曾先后出现过四种帝位继承方式。
一、汗位推选制
努尔哈赤创立八旗制度后,八旗旗主都有努尔哈赤的子侄担任,称为“八和硕贝勒”。清朝入关之前,后金采用“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体制,“有人必八家分养之,土地必八家分据之”,汗位继承人也在八王范围内进行推举,这就是汗位推选制。
在八大贝勒中,又以代善、阿敏、莽古尔泰和皇太极四大贝勒为核心。努尔哈赤去世后,因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三大贝勒都不具备继承汗位的条件,而皇太极能力和实力又很强,所以议政会议诸王便推举皇太极继承汗位。
皇太极虽然继承了汗位,但囿于旧制,皇太极还要与其他三大贝勒共临朝政,甚至共同接受群臣的朝拜。在皇太极一系列加强汗权的措施下,阿敏、莽古尔泰先后死去,代善对皇太极惟命是从,皇太极在八旗中形成了绝对的实力地位。
1636年皇太极称帝,改国号为清,标志着清朝封建皇权的诞生。
1643年皇太极去世,诸王又陷入皇权的争夺之中。皇太极的弟弟多尔衮和长子豪格是最热门的帝位人选,议政会议上诸王争执不下,后来多尔衮提出立皇太极九子福临为帝,由济尔哈朗和多尔衮共同辅政,结果获得通过。1643年福临即位,是为顺治帝。
可以说,皇太极和顺治两帝都是在汗位推选制的背景下继承帝位的。
作为入关后的第一位皇帝,顺治继续削弱八旗王公的权力,加强皇权,汗位推选制也失去了存在的制度基础。1661年顺治去世,遗照立8岁的玄烨为皇太子,继承帝位。
康熙皇帝皇位的继承,是以顺治皇帝个人的意志选择的继承人,也是第一次成功的案例。汗位推选制也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二、嫡长子继承制
嫡长子继承制是封建宗法制度中最基本的一个原则,也是中原封建王朝行之有效的继承制。清朝政权稳定后,康熙皇帝便仿照“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1675年,年仅2岁的嫡长子胤礽被康熙立为皇太子,成为事实和名义上的储君,也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经过公开册立的皇太子。可惜德不配位,1708年,35岁的皇太子胤礽被废。不过在第二年,胤礽又重新被复立为皇太子。三年之后,皇太子胤礽因最再次被废,自此,康熙再也未立皇太子。
康熙皇帝有齿序的儿子有24个,皇太子的两次被废立,让其他很多皇子都开始窥伺储君之位,终于演变为了康熙晚年的“九子夺嫡”,康熙也被皇子之间的倾轧竞争弄得心力交瘁。
1722年,康熙皇帝去世,生前留下遗照,由皇四子胤禛继承帝位,是为雍正帝。
可见,康熙虽然早期想采用嫡长子继承制的方式确立储君,但最后却未能成为现实,最后还是以皇权的个人意志全权决定了储君人选,也为后面的秘密立储做了铺垫。
三、秘密立储制
秘密立储可谓是清朝独具特色的皇位继承制度。
雍正皇帝继位后,汲取历代争储骨肉相残的教训和自己争夺皇位的亲身经历,开始实行秘密立储制度。生前不再公开册立皇太子,而是秘密立储,直到皇帝去世后才知道谁来继承帝位。
秘密立储的具体做法是:
皇帝亲自书写一式两份的立储谕旨,一份封于锦匣安放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一份皇帝自己保存。皇帝去世后,御前大臣将两份谕旨取出,两份对证无误后再当众宣布由谁继承大统。
清朝的秘密立储共实行了五次:
第一次是雍正帝通过秘密立储,选立了乾隆皇帝;
第二次是乾隆皇帝继位不久就选立皇次子永琏为储君,可惜永琏9岁夭折;
第三次是乾隆皇帝选立十五子永琰为储君,是为嘉庆帝;
第四次是嘉庆皇帝选立次子旻宁为储君,是为道光帝;
第五次是道光皇帝选立四子奕詝为储君,是为咸丰帝。
咸丰帝仅有一子,所以未采用秘密立储;而后的同治、光绪两帝均无子嗣,秘密立储制度也再未被采用。
可见,清朝乾隆、嘉庆、道光和咸丰四帝都是通过秘密立储继位的皇帝。
四、懿旨立君制
从1861年辛酉政变夺权,到1908年去世,慈禧太后成为同治、光绪两朝的实际统治者。而晚清两帝的即位也都是由慈禧太后确定的,可称之为懿旨立君制。
由于同治皇帝无子嗣,同治去世后,慈禧太后便选定了醇亲王奕譞的4岁的儿子载湉即位为帝,以便自己继续掌权。
1908年光绪皇帝去病重,由于光绪也无子嗣,慈禧太后又选定醇亲王载淳3岁的儿子溥仪养在宫中,光绪皇帝去世后,慈禧太后命溥仪继承皇位,过继于同治帝载淳,同时兼承光绪帝之祧,一人祧两房。
可见,清朝最后两位皇帝都是在慈禧太后的意志和懿旨下继位的。
这两次皇位继承有着很明显的特点:一是皆幼帝继位,二是传位不传权。这两点都保证了慈禧太后的权力不至旁落。
通过梳理以上四种皇位继承方式,清朝12帝中:努尔哈赤为开国之君;皇太极、顺治2帝为汗位推选制的背景下继位为帝;康熙和雍正2帝皆由皇帝立遗照制定;乾隆、嘉庆、道光、咸丰4帝皆为秘密立储而继位;同治为独子,命最好,继位最无悬念;光绪、宣统2帝皆由慈禧太后懿旨立君而继位。
相比之下,清朝的4种皇位继承方式中,秘密立储既是独创,又最具优势。不过,就其本质而言,秘密立储仍然是沿着“立帝之子”的传承顺序,可以说是“嫡长子继承制”的一种改革和创新。